合约基本条款及交易规则
交易市场 | 上海证券交易所(沪市) | 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市) | ||||||||
合约标的 | 华夏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10050) | 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10300) | 南方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10500) | 华夏上证科创板5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88000) | 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88080) | 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919) | 嘉实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922) | 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901) | 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915) | |
合约类型 | 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 | |||||||||
合约单位 | 10000份 | |||||||||
合约到期月份 | 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 | |||||||||
行权价格 | 9个(1个平值合约、4个虚值合约、4个实值合约) | |||||||||
行权价格间距 | 3元或以下为0.05元,3元至5元(含)为0.1元,5元至10元(含)为0.25元,10元至20元(含)为0.5元,20元至50元(含)为1元,50元至100元(含)为2.5元,100元以上为5元 | |||||||||
行权方式 | 到期日行权(欧式) | |||||||||
交割方式 | 实物交割(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 |||||||||
到期日 | 到期月份的第四个星期三(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 |||||||||
行权日 | 同合约到期日,行权指令提交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30 | 同合约到期日,行权指令提交时间为9:15-11:30,13:00-15:30 | ||||||||
交收日 | 行权日次一交易日 | |||||||||
交易时间 | 上午9:15-9:25,9:30-11:30(9:15-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 下午13:00-15:00(14:57-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 |||||||||
委托类型 | 普通限价委托、市价剩余转限价委托、市价剩余撤销委托、全额即时限价委托、全额即时市价委托以及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委托类型 | 普通限价申报、全额成交或撤销限价申报、对手方最优价格市价申报、本方最优价格市价申报、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市价申报、即时成交剩余撤销市价申报、全额成交或撤销市价申报 | ||||||||
买卖类型 | 买入开仓、买入平仓、卖出开仓、卖出平仓、备兑开仓、备兑平仓以及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买卖类型 | |||||||||
最小报价单位 | 0.0001元 | |||||||||
申报单位 | 1张或其整数倍 | |||||||||
单笔申报数据 | 限价申报的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50张,市价申报的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10张 | |||||||||
涨跌幅限制 | 510050、 | 认购期权最大涨幅=max{合约标的前收盘价×0.5%,min [(2×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行权价格),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认购期权最大跌幅=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认沽期权最大涨幅=max{行权价格×0.5%,min [(2×行权价格-合约标的前收盘价),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认沽期权最大跌幅=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 ||||||||
588000、 | 认购期权最大涨幅=max{合约标的前收盘价×0.5%,min [(2×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行权价格),合约标的前收盘价]×20%} 认购期权最大跌幅=合约标的前收盘价×20% 认沽期权最大涨幅=max{行权价格×0.5%,min [(2×行权价格-合约标的前收盘价),合约标的前收盘价]×20%} 认沽期权最大跌幅=合约标的前收盘价×20% | |||||||||
熔断机制 | 连续竞价期间,期权合约盘中交易价格较最近参考价格涨跌幅度达到或者超过50%且价格涨跌绝对值达到或者超过10个最小报价单位时,期权合约进入3分钟的集合竞价交易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