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的募集、交易与登记
●基金的认购——在基金募集期内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目前,我国可以办理开放式基金认购业务的机构主要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专业基金销售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具备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机构。
●基金的申购——投资者在开放式基金募集期结束后,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在基金募集期内认购基金份额,一般会享受到一定的费率优惠。除此以外,基金申购与基金认购没有本质区别。
●开放式基金的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其所持有的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行为。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可有一段短暂的封闭期,可以在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期限内只接收申购,不办理赎回,但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刖。封闭期结束后,开放式基金将进入日常申购、赎回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工作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
●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转换——投资者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就可以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基金份额的一种业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