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有关规则的公告
根据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针对转融通出借业务颁布的新规定,本公司对《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委托代理协议》进行了修改和增补。经我公司研究决定,自2023年5月起启用新版《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委托代理协议》,新旧内容对照表详见附件。
如对新版《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委托代理协议》有异议的客户,请于该通知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如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接受本通知公告内容。
特此公告!
附件:《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修订内容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