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期交所化解风险出新招:结算会员联保制度
鉴于金融期货的风险远大于商品期货,筹建中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下称“金期所”)将充分借鉴境外金融期货市场的成熟经验,引入一系列不同于商品期货交易的风险防范机制。《第一财经日报》日前获悉,结算会员联保制度很可能成为即将挂牌的金期所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用以化解风险,保障市场稳定。 据有关人士解释,所谓结算会员联保制度,是指当交易所向某个会员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后,该会员因故不能按时补足结算准备金,那么其他结算会员可以代其补足,以防止该会员因短期资金周转问题而引发大规模风险。该会员必须偿还该笔资金给代其缴纳的结算会员,并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结算会员联保制度的范围将限定在一般结算会员和全面结算会员,不过,金期所可能考虑让特别结算会员也参与联保。 结算会员是金期所“结算分层理念”的产物。结算会员作为结算系统的中间层,由结算会员来分担较小发生概率情况下造成的较大程度风险。作为回报,由结算会员收取非结算会员的结算费。如同保险公司收取保费,发生灾害时提供赔偿一样。 有关人士表示,金期所采用结算分层理念,是“基于目前信用缺失的现状,必须设置较高的保证金来覆盖涨跌停,否则穿仓很可能导致弃仓。股指期货的特点是在一些突发信息下会发生大的波动,但平时一般波动较小,如果一律设置高的保证金水平则大大提高了成本”。 目前金期所上报证监会的注册资本和结算准备金的方案是:交易会员注册资本3000万元;一般结算会员注册资本5000万元,结算准备金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该类会员指只为自己席位交易做结算的会员;全面结算会员的注册资本为1亿元,结算准备金最低限额为2000万元,该类会员有资格为其他会员的交易结算;特别结算会员注册资本为2亿元,结算准备金为5000万元,该类会员主要指只结算不参与交易的银行。 目前商品期货市场没有结算会员的概念,金期所主要是借鉴了境外的经验,用不同层次结算会员的形式来区分会员的结算实力,以避免实力过小的结算会员因没有足够的实力承担剧烈的市场风险而危害整个交易所的安全。 据介绍,现在商品期货市场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就是提高保证金比例,但是这会增加交易成本,影响市场的流动性。金期所建立结算会员联保制度,将能够有效地化解风险,进而能使交易所降低交易保证金征收比例,降低交易成本,增强市场流动性。 按照目前的股指期货设计方案,交易所征收会员的保证金比例暂定为合约金额的10%。 《第一财经日报》获悉,除了结算会员联保制度,金期所还将建立“风险基金”,该基金的来源和用途将类似于现在三家商品期货交易所的风险准备金,不过在用途上将更加明确。 相关人士表示,金期所的有关制度、合约设计方案等已上报监管部门,处于征求意见和修改阶段。在证监会最终公布“金融期货政策指引”前,所有方案均存在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