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非法证券咨询逾5000人被骗 诈骗招数大起底
本报讯(记者 杨磊 通讯员 毛寿斌)本月17日,本报以《近3000家投资咨询机构仅10家合法》为题报道了深圳证券投资行业的混乱现状,29日,深圳市公安局联合证监局召开发布会通报深圳警方打击非法证券咨询类犯罪案件成果。据悉,今年以来警方共立案侦查此类案件19宗,破案10宗,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涉案案值达2573.06万元,而受骗的股民超过5千人。公安经侦局局长李洪朗表示,除去证券咨询市场混乱产生的迷惑性,股民“怀揣一夜暴富的投资心理,迷信内幕消息,完全没有风险意识”也是欺诈频发的重要原因。
一公司跨10省市诈骗1700万被查
警方通报称,今年以来,深沪股市震荡加剧,一些涉及非法证券业务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以非法证券咨询业务为名涉嫌经济犯罪的情况日趋严重,深圳市公安机关和证券监管部门收到了不少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对此,深圳警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依法对这些以非法证券咨询业务为名涉嫌经济犯罪的公司及人员进行了查处。
据警方介绍,2007年9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房某麒等人成立深圳市金股之王科技有限公司,租用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深房广场A座2202及B座12楼整层、海燕大厦1204房作为经营场所。为获取非法利益,他们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通过电视股评节目、免费电话等方式在全国招揽客户,并以售卖荐股软件为名与全国各地客户签订服务协议,然后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向客户提供股票买卖信息及操作方法的服务,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警方称,该案中被骗客户共1090人,涉案金额达1700多万元人民币,地域涉及广东、上海、浙江等10省市。2008年5月6日,深圳市公安局经侦局立案侦查,6月29日该案告破,警方现已抓获和执行逮捕3人。
龙岗经侦大队破获的一起案件同样十分典型,2007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龙某某、欧某某等人以不存在的深圳市方正投资公司和深圳市鸿兴投资公司的名义,通过发手机短信和打电话等方式,以提供股票信息为由,诱骗受害人交纳保证金、手续费等,共骗取多名受害人63.9万元人民币。经受害人举报,2008年6月26日,龙岗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立案侦查,并于7月8日破案,目前,8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被刑事拘留。
证券咨询犯罪成警方打击重点
深圳市证监局相关负责人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深圳市合法注册具有证券咨询资质的公司不会只有7家左右,这些公司是否都提供证券咨询业务还不清楚,但他表示,“没有哪一家合法的公司敢跟股民直接荐股,并保证获利。”该负责人同时认为,一些骗子公司能够成功行骗,除了这个行业本身比较混乱,监管存在难度外,股民盲目相信所谓“内幕消息”也是重要原因。
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李洪朗表示,针对上述在深圳市证券咨询领域出现的新的违法犯罪动态,深圳公安机关和证券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要摒弃“一夜暴富”的不健康投资心理,树立投资风险理念,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保护自身权益。如果股民有证券咨询需求,一定要到正规的证券咨询机构办理,且投资者有权查阅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由中国证监会核准颁发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并可以登陆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www.sac.net.cn)核实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编号以及执业机构的名称。警方同时提醒,股民参与非法证券经营活动不受法律保护,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遭受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深圳警方透露,公安机关和证券监管部门已经将证券咨询这类新兴犯罪活动作为打击重点,对存在违法行为,证券监管部门将依照行政法规依法处罚,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以非法经营罪、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立案查处,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警方同时公布了深圳证监局网址:www.csrc.gov.cn/n575458/n870654;值班电话:0755-83268222;举报投诉电话:0755-83263315;市公安局举报投诉电话:0755-84468544,鼓励受骗股民积极举报。
非法证券咨询招数大起底:
警方经过今年以来的案件侦破工作,总结了证券咨询类诈骗案件的特点和类型:
1、以私募基金之名从事非法证券咨询业务。第一步,在互联网上设立公司网站,并组织人员搜集各大媒体公开的股票研究报告信息,同时在网站上设立股票行情即时分析的业务吸引股票投资者。第二步,通过招聘的求职者随机给股票投资者打电话,自称是国内知名私募基金公司为广大股票投资者提供免费证券咨询服务。第三步,通过电话得知所联系的投资者有愿望获得证券咨询服务后,就不厌其烦地同投资者联系,并反复推荐股票。第四步,当投资者按照其推荐股票进行操作而获利时,就鼓动投资者成为他们的“诚信客户”向他们缴纳数额不等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和“诚信金”,再向投资者推荐股票信息。第五步,当投资者按照其推荐股票进行操作而损失时,就鼓动投资者成为他们更高级别的“诚信客户”向他们缴纳数额更大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和“诚信金”,再向投资者随机推荐股票信息。
2、以出售炒股软件为名从事非法证券咨询业务。第一步,在互联网上设立公司网站,夸大宣传本公司的赢利能力,同时在网站上设立免费对客户持有股票进行分析的业务。第二步,当投资者将自己持有的股票和个人电话输入网站后,该网站会以短信形式回复该股票的“诊断”情况和未来走势。第三步,当得知投资者的电话号码(只要投资者打了热线电话,电脑会将电话号码记录下来)后,公司客户代表会不断同投资者联系,向投资者推荐相关炒股软件。第四步,如果投资者还未购买相关产品,客户代表就会向投资者透露说即将有一波行情,如果现在购买炒股软件就可以参加布局,达到盈利效果。第五步,当投资者购买炒股软件,按照软件推荐股票投资失败、向公司投诉要求退款时,公司人员进一步诱骗受害人再交几万元,加入公司某总经理的专案小组得到专家一对一的指导。第六步,当投资者再次亏损而投诉时,公司人员会介绍另一个总经理,并给予受害人所谓更大的优惠、更机密的信息,诱骗投资者越陷越深。
3、以网络为媒介,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受害人投资款和各种名目费用。涉案公司以网络为媒介,发展会员,以成为其公司会员即可提供股票信息获得资金增值为诱饵,并承诺每天可使会员代管的资金实现增值,以签订《会员加入合同》的方式,骗取投资者钱款,而后仅返还少量“增值款”,将大部分钱款卷走逃匿。
4、以虚构的公司为名,致电异地投资者,称其可以提供股票信息帮助炒股赚钱,具体买卖股票由受害人本人操作,但需交纳风险保证金等。双方经协商通过传真的方式签订《保密协议》,受害人将保证金汇至嫌疑人指定的账户中,而后便无法联系到涉案公司及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