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佣通”收费标准

        			

“零佣通”收费标准

证券交易品种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备注

A

0.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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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股、证券投资基金、LOF、ETF、黄金ETF、权证每笔交易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的,按1元收取。
2、深A、沪A出让方还需支付0.5‰的印花税。

基金/投资基金/LOF/ETF/权证/黄金ETF/上证LOF/财务分级LOF/多空分级LOF

0.04

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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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ETF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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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沪市债券ETF交易佣金不足1元

货币ETF

免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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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0.0541‰,不足5元按5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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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股每笔交易佣金不足1美元或5港元的,按1美元或5港元收取。
2、股转系统挂牌公司股票、股转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每笔交易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3、深B、沪B、股转系统挂牌公司股票、股转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出让方还需支付0.5‰的印花税。
4、深B交易双方还需支付0.02‰的结算费,上限港币500元。
5、沪B交易双方还需支付0.02‰的结算费,
上限美元50元

股转系统挂牌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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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股转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A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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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股转系统退市公司B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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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港股通

申请业务时与所属营业部进行商定

 

可转换债券

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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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回购

1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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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02

------

 

3

0.03

------

 

4

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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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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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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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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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天以上

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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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本收费标准适用于我司营业部柜台交易、营业部现场自助交易、电话委托、中山赢者同花顺版、中山证券APP、腾讯自选股、微交易委托方式。以上未列明的委托方式收费标准请与所属营业部咨询。
2、本收费标准未列明业务类型需在申请时与所属营业部商定。
3、中山证券拥有“零佣通”相关收费标准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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